东沙社区项目地块二设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SJ01202207010120 |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
2022JSSJ05Z500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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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沙社区项目地块二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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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东宇大街以西,新沙北路以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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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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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类型: |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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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投资额: |
124700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58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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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 |
剪力墙 |
工程规模: |
62280.8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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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文号: |
2206-370105-04-01-375650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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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山东兴宇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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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 |
王亮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188722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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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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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联系人: |
/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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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山东兴宇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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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联系人: |
王亮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1-88722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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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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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王先生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
0531-88809762-8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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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
0531-88809762-8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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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 |
房地产产权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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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为强排、日照分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室外综合管网、产业化设计、人防设计、景观设计、幕墙设计、外墙深化、门窗深化、标识设计、泛光照明、BIM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内装饰设计、中水站等)及工程实施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结束的后续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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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证明在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3、项目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报告自成立年度起提供);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1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1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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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2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含12家)时,招标人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1.招标人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选择9家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人采用“抽取”的方法确定9家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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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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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8日17时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下载回执: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表 (5)业绩合同; (6)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应本人身份证; (8)授权代表信息一览表(包括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备注:1.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2.请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48小时查看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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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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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设计补偿 对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 无(或使用下列方法): 1、获得方案补偿费的投标方案,其著作权归投标人所有,其设计方案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2、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果公示后公开展示获得方案补偿费的设计方案成果,并对该设计方案进行展示,使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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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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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4日 - 2022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