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济南市公安局
地 址:济南市旅游路17777号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1550541000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15楼
联系人:张越
联系方式:0531-88809762转8014 18596098658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公安局原莱芜视频监控二期建设采购项目审计服务
项目编号:SDLD2020CS018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用途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A |
济南市公安局原莱芜视频监控二期建设采购项目审计服务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鲁财采【2016】34 号文件《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报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对合格报价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19.80万元 |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27日9时00分至2020年9月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15楼财务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
(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
注:1、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原件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评审时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为准。
4.售价:0元/份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10日13时30分至2020年9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15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10日14时00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15楼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越 联系方式: 0531-88809762转8014 18596098658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2004]18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2006]09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发布人: 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8月26日